當前位置: 首頁(yè) > 政策法規 > 地方法規
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87號 《湖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》已經(jīng)2016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務(wù)會(huì )議審議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。 省長(cháng) 王國生 2016年3月2日 湖北省取
《湖北省實(shí)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〉辦法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十八次會(huì )議于2015年11月26日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。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2015年11月26日第一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
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公告(第一百八十八號)《湖北省實(shí)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〉辦法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十八次會(huì )議于2015年11月26日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。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2015年11月26日第一條